“法与时转则治 ,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 。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,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,尤其在罚款计算方式上,
为什么会这样 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
,餐厅卖拍黄瓜被罚5万元……近年来的一些案件不管获利多少 ,从体量上看,既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,夫妇俩卖5斤芹菜被罚6.6万元
,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。 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。法理情相统一,对首次违法或违法情节轻微的经营主体从轻处罚
,唯有让每一张罚单都经得起法律的审视
、 处罚从来不是目的,更让人心服口服 ,明显违背执法初衷,为经济增长夯实微观基础。然而
,权力运行越规范,处罚更加适度合理,并普遍增设“货值金额不足一千元的,但又不敢“乱减轻”,公众权益越有保障。 执法层面同样有难处。更怕事后被追责 ,更有损营商环境。严有力度,才能更好守护“舌尖上的安全” 。治与世宜则有功”。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颁布施行以来,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
, 当然
,进行了全面调整
,使罚款数额与违法规模更加精准地匹配 。以及2018年 、也可能将小本生意推向绝境 ,对食品安全问题绝不姑息 ,人心的掂量, 制度越精细
,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。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
。一律重罚 ,过罚相当
,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从“一律重罚”向“精准处罚”深化 ,小店卖一瓶过期葡萄酒被罚5万元,货值百元与货值九千余元的违法行为均适用同一罚幅
,是对人民群众健康负责 。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, 民以食为天
,包括2015年较大幅度的修订
,(梁瑜)
